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六项“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公告以下驾驶证作废。
序号
姓名
档案编号
证芯编号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杨国富
331006203829
3340054712409
吸毒成瘾未戒除
20250701
2
倪钊
331001044104
3310055975994
20250728
3
陈元斌
331005028452
3350057298366
4
王永武
331007358497
33X0062064867
20250731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