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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截至2025年8月1日)

发布日期:2025-08-11 15:5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之规定,公告其驾驶证作废。

序号

姓名

档案编号

证芯编号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王天利

331007065027

3320062042113

实习期满12分

20250707

2

丁军民

331011848060

3360064701981

实习期满12分

20250723

3

阿石阿木

331012017790

3340060488359

实习期满12分

20250709

4

罗瞻

331001680699

3330064786296

实习期满12分

20250703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