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州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地点公告(2025年第1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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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椒江区、玉环市、天台县、临海市新增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6月23日启用。启用后将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④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⑤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