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州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地点公告(2025年第8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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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仙居县新增了1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7月1日启用。启用后将对 ①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路口以内的”、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⑤“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⑥“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⑦“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⑧“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⑨“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⑩“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的行为进行抓拍,希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杭州铁路公安处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