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温岭大队)(2024年第33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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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云法等6位违法行为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无正当理由均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法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大队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自告知之日起七日内,违法嫌疑人未提出申辩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送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清单
温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