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高速三大队)(2025年第8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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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吉等6位违法行为人,在2014年6月10日至2021年5月1日,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台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三大队查获,无正当理由均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法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大队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自告知之日起七日内,违法嫌疑人未提出申辩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清单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三大队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