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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截至2025年7月1日)

发布日期:2025-07-08 15: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之规定,公告其驾驶证作废。

姓名

档案编号

证芯编号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王克勇

331012110872

3340064629772

实习期满12分

 

2025-6-4

 

朱祖象

331005190994

3340061847763

实习期满12分

 

2025-6-30

 

杨朝辉

331012028278

3370058541596

实习期满12分

 

2025-6-27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