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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3-17 16: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重要事项公开如下:

台州市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pdf

台州市公安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pdf

台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pdf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pdf

台州市公共安全教育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pdf

台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pdf

台州市戒毒康复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pdf

台州市居民身份证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pdf

台州市看守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pdf

台州市人口信息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