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州市公安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台州市保安服务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规则和标准(试行)》的通知 |
|||
|
|||
|
台公办〔2025〕84 号 各县(市、区)公安、司法、人力社保、市场监管部门: 为全面提升保安行业综合监管质效,构建行为规范、标准统一、与时俱进的政府监管体系,实现科学、精准、有效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4〕10号)等规定,市公安局联合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台州市保安服务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规则和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公安局 台州市司法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