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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未换证注销(截至时间2024年7月1日)

发布日期:2024-07-11 16: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之规定,公告以下驾驶证作废。

附件:驾驶证期满未换证注销公告(截至时间2024年7月1日).xls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