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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临海市范围内启用交警铁骑摩托车移动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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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的监控抓拍予以公告,具体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一、启用交警铁骑摩托车移动违法抓拍设备:临海市范围内。 二、抓拍行为: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以上设备于发布通告之日起,五日后正式实施。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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