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调整台州湾新区海昌路与洪三路路口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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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台州湾新区海昌路与洪三路路口污水管网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施工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临时调整台州湾新区海昌路与洪三路路口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4年10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封闭海昌路与洪三路路口(T形路口)以南的海昌路东半幅机动车道(长约50米)进行施工,西半幅车道改为双向通行;非机动车、行人两侧混合通行。 为确保过往车辆、行人安全和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期间,请车辆、行人途经施工路段时按照交通标志、施工提醒指示信息通行,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和疏导指令。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