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指定教练车教学路线和教学时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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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教练车的教学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因城市的发展和交通流变化,我局经广泛征询汽校和基层交警中队的意见,现发布《关于指定教练车教学路线和教学时段的公告》,具体教学路线和教学时段详见附件,本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2022年6月发布在台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zjtz.gov.cn)“公示公告”栏目里的“关于调整教练车教学路线和教学时段管理的公告”自此公告实施起失效。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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