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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送达处罚决定的公告 (2022年第39期)

发布日期:2022-11-25 14: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逾期未处理的驾驶人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现予以公告送达:

驾驶人姓名

身份证号

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决定机关

处罚决定书编号

陈杨

331082198******094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罚款200 元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2022年11月22日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

331002200076426

郭敏杰

331082198******399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罚款200元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2022年11月22日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

331002200076422

陈耐跳

332626197******011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罚款200元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2022年11月22日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

331002200076425

周浩

331002198******63X

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罚款19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2年11月22日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

331002200076417

被处罚人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到本大队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如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椒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6-88519612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

2022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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