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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台州市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0-15 15: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15日,台州市公安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台州市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就《通告》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通告》加强市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

2020年以来,我市聚焦非法改装、乱鸣喇叭、“炸街”等扰民交通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治理,累计现场查处非法改装车辆1.24万辆次,现场警告大排量车辆驾驶人3000多人次,短信提醒6.53万人次,查处问题修理厂53家,约谈教育汽车销售企业30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源头机制性管理措施缺乏,大排量汽车新车上牌时,未对噪声问题予以限制,加之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或消音装置等行为屡见不鲜,机动车噪音扰民现象时有发生,深夜“炸街”、飙车等影响群众正常休息的问题尤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二、为什么全天禁止噪声超过85分贝的9座以下载客汽车在台州市区道路(高速公路除外)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规定:“生产、运输以及生活等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应当保持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三十五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城市市区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第4、5条规定:“城市道路(包括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昼间噪声限值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噪声限制不得超过55分贝,对夜间突发噪声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7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声级取样监测,并组织专家反复论证后认为:85分贝作为9座以下汽车和摩托车道路行驶噪声限值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有效识别出改装车或大功率跑车、大功率摩托车飙车异常噪声污染行为。

三、为什么要限定禁止通行车辆种类、时间和范围?

噪声超标、轰鸣疾驶高发的机动车主要是大功率摩托车、跑车,以及改装的小型轿车,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明确规定了对环境噪声的限制和管理。因此,《通告》中的管理对象限定在小型载客汽车、摩托车,并明确了全天禁止噪声超过85分贝的9座以下载客汽车在台州市区道路(高速公路除外)行驶,每日21时至次日7时,禁止噪声超过85分贝的摩托车在台州市区道路行驶。

四、为什么要处罚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或消音装置行为?

从实践看,机动车行驶发出的噪声过大,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发动机功率较大;另一方面是部分驾车人追求驾驶刺激,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明确规定,对机动车的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及对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的机动车所有人处罚,为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管理,在《通告》中再次作了规定。

五、对超过噪声限值违反《通告》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在台州市区设置有“噪声85分贝以上”辅助标志的禁止机动车通行禁令标志,对超过噪声限值在禁止区域内通行的,按照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等规定,处一百元罚款,记分3分。

解读人:陈涌  联系电话:0576-81895007

解读单位:台州市公安局

解读人:秦浙新  联系电话:0576-88581178

解读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郑达中  联系电话:0576-88325003

解读单位: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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